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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中陈姓男子在旱溪高滩地种菜被拔除不满,持铁锤连敲3里长服务处,台中地院依恐吓危害安全罪判处3月徒刑。(记者陈建志摄) 
    
台中一名陈姓男子,在东门桥旁的旱溪高滩地种菜,怀疑是被东区东信里长洪荣吉、十甲里长林昑照、东门里长庄锦聪举报,而被第三河川分署拔除,今年2月接连持铁锤和榔头敲毁3人服务处的门窗、花盆、排水管、铁卷门,警方获报查出是陈男所为移送法办,台中地院审理时,陈男坦承犯行,法官依恐吓危害安全罪,判处他3月徒刑。 检警调查,陈姓男子今年2月19日凌晨3点15分,先骑机车到台中东区东信里长洪荣吉的服务处,持铁锤敲破该服务处旁、由洪荣吉使用的铁皮屋门窗玻璃,造成门窗玻璃破损;接著又骑车,约凌晨3点32分抵达东区十甲里长林昑照的里办公处,持铁锤敲毁林昑照摆放在骑楼的盆栽4盆及悬挂在该办公室前的里长办公室铜牌,造成铜牌、花盆损坏。 请继续往下阅读...     
    
            
    
    
    
            
    
陈男连犯两案仍不知收敛,2月21日凌晨4点51分,又骑机车到东区东门里长庄锦聪的服务处,持榔头敲打服务处的排水管,还有服务处的铁卷门,造成排水管破裂、铁卷门多处凹陷。 陈男接连犯案后警方获报,调阅监视器查出是陈男所为,并查扣犯案的铁锤、榔头各1枝,依毁损、恐吓危害安全罪嫌移送法办。 台中地院审理时,陈男坦承犯行,法官审酌,陈男因所种植的作物受阻碍,不厘清实际造成的原因,以理性、和平方式处理,仅因单方面怀疑心生不满,就持铁锤或榔头毁损3位里长的财物,且没有赔偿3人的损失,依恐吓危害安全罪,三罪各判处2月、拘役50日、2月,应执行有期徒刑3月,可上诉。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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