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一名跆拳道教练对小四女伸狼爪,女子10多年后提告,台中地院判处1年6月徒刑,不予宣告缓刑,可上诉。(记者陈建志摄) 
    
台中某国小跆拳道教练,2007年起对加入跆拳道队当时仅10岁的女童小芸(化名)有好感,竟先后7次在楼梯间、男厕、练习室仓库、饭店等处,对她拥抱、亲吻、触摸胸部、拉手触摸生殖器,小芸2024年在DCARD论坛发文控诉教练犯行并提告,台中地院审理时教练坦承犯行,并当庭道歉,法官依7个猥亵罪判刑,合并应执行1年6月,并不予宣告缓刑。 中检起诉表示,这名任职台中某国小的跆拳道教练,2007年小芸就读小四时,加入学校的跆拳道队,没想到教练当年就在学校地下室练习教室旁楼梯拥抱、亲吻她;隔年某天在1楼男厕,教练拥抱、亲吻小芸,并脱掉她上衣、内衣,触摸及亲吻胸部,还抓著小芸的手,隔著裤子触摸他的生殖器。 请继续往下阅读...     
    
            
    
    
    
            
    
此外,2008年5、6月间小芸国小四年级下学期某日,在地下室跆拳道练习教室内仓库,教练拥抱、亲吻小芸,又脱掉小芸上衣、裤子及内衣,触摸小芸胸部及阴部外侧,并抓著小芸的手,伸进内裤触摸他的生殖器。 2008年6月7日,教练带队前往桃园比赛,晚上入住桃园某饭店,又利用与小芸同房的机会,伸手进入内裤,触摸其阴部外侧;隔天下午趁前往桃园某国小比赛时,在车内亲吻小芸及触摸她胸部。 接著2010年2月底某日,教练又在地下室跆拳道练习教室旁楼梯间,拥抱、亲吻小芸,此次行为经他人检举,学校的性别平等教育委员曾进行调查,教练并和小芸父母和解赔偿40万元,证实有进行猥亵行为。 小芸多年后在DCARD论坛发表贴文,控诉教练多次拥抱、亲吻或触摸其身体,还曾数次试著让她握住教练生殖器的不堪行为。 台中地院审理时,该名教练坦承犯行,并当庭向小芸道歉,法官审酌2010年间曾以40万元和小芸父母达成和解,但和小芸因调解条件差距过大无法达成和解,依7个对于未满14岁之女子为猥亵之行为罪刑,各判决7月到8月不等徒刑,合并应执行1年6月,不予宣告缓刑,可上诉。 ☆自由电子报关心您:若怀疑孩童遭受身体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骚扰,请拨打113专线,透过专业社工员接线服务,将可尽快救援在生命危机中的儿童。☆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