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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示意图 
    
台中一名人夫婚后出轨,并和小三产下私生女,元配得知后无法接受,除了离婚并对小三提告求偿100万元。不过小三却辩称,元配答应只要丈夫将财产全部交给她管理,可以同意2人交往,不过人夫和另一名证人都证称,元配没有这样说,台中地院法官认定小三侵害配偶权,判小三应赔元配精神慰抚金50万元。 判决指出,人夫与妻子2019年5月结婚,并育有3名子女,不料2023年9月却发现丈夫有小三,两人并持续交往,并在2024年5月两人婚姻关系还存续时产下私生女,元配不满小三破坏她的家庭生活美满,让她承受精神痛苦,提告侵害配偶权,求偿精神慰抚金100万元。 请继续往下阅读...     
    
            
    
    
    
            
    
台中地院审理时,小三辩称,原本不知道人夫已婚,直到交往后才知道他有婚姻关系,但人夫告诉她和妻子是开放式婚姻关系,且之后还带她回家,征求妻子同意两人交往,人妻答应只要丈夫将财产全部交给她管理,可以同意2人交往,但不能动摇其元配地位。 小三强调是在元配同意下,才与人夫持续交往,之后还多次受邀至家中与两人,及友人一起聚餐,人妻都未曾表达抗拒,因此并无侵害配偶权,并认为求偿100万元太高。 人夫在法院审理时则作证表示,2023年5月,妻子知道两人交往后,有要求带小三回家,要确认她是否知道自己已有家庭,妻子当时很不高兴,要求以后金钱都要给她管,晚上不让自己出门,不过「没有」说只要我把钱交给她管理,就同意自己继续跟小三交往。 另一位当天也在场的证人也证称,当时人妻说不会再给你钱了,钱的事你们自己想办法,但「没有」说只要钱都给她管,就可以同意两人继续交往。 法官并发现,人妻传给丈夫的简讯写「不爽你这么护著她把我当什么」、「外遇已经惨系了,还在私生子,没什么好谈的,婚姻就是结束」、「再怎么想也想不到你会搞到怀孕」,显示人妻对于丈夫外遇还产下私生子是愤怒、不满,并非同意默许,判决小三应赔50万精神慰抚金,可上诉。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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