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具新闻影响力网站
欢迎投稿本网站
主页 > 新闻 > 社会新闻 >

不满3月大儿子哭闹痛殴致死 台中狠父重判12年

发布时间:2025-11-05 13:22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台中市冯姓男子痛殴3月大儿子致死,二审今审结维持原判。(资料照)

台中市冯姓男子痛殴3月大儿子致死,二审今审结维持原判。(资料照)

台中市22岁冯姓男子因不满3个月大儿子哭闹,竟徒手重殴头部造成脑部重创,经抢救月余仍宣告不治,连妻子询问经过都被他打断牙,台中地院依家暴重伤害致死罪、伤害罪,判他12年、4月,二审台中高分院今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指出,冯男无业,由于妻子外出工作,他在家独自照顾年仅3个月的儿子,前年12月10日下午,他因男婴啼哭不止情绪失控,徒手痛殴孩子脸部及头部,甚至以外力撞击导致颅内严重出血、视网膜破裂,男婴当场停止哭闹、流鼻血,但冯仅以卫生纸擦拭,随即不理。

数小时后发现孩子嘴角发紫、无反应,冯才惊觉不对,打电话通知妻子报案,惟送医时已无呼吸心跳,医院紧急装上叶克膜抢救,虽短暂恢复心跳,仍昏迷一个多月后不治,案发两天后,妻子追问孩子受伤经过时,冯男竟再度暴怒出手,打断妻子门牙、造成脸部挫伤。

警方获报介入,冯一度辩称是「开车时孩子撞到方向盘」,后又改口「抱孩子时跌倒不慎撞伤」,但与医师鉴定结果明显不符,检方声押冯男获准,台中地院依家暴重伤害致死罪、伤害罪,判他12年、4月,可上诉。

案经台中高分院审理今审结,法官认冯男长期家暴妻子,性情暴躁、情绪控管极差,对仅3个月大的亲生儿子竟痛下毒手,行为极为恶劣,痛斥其「丧失人性父职本能」,加上事后说词反复、毫无悔意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原判。

自由电子报关心您:若怀疑孩童遭受身体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骚扰,请拨打113专线,透过专业社工员接线服,务将可尽快救援在生命危机中的儿童。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上一篇:南港热心警让旅客手机失而复得 日男大赞台湾警民
下一篇:没有了

分享到:
0
最新资讯
阅读排行
广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