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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人夏于乔父亲夏世纮(红外套)。(资料照)
艺人夏于乔的父亲夏世纮,协助新加坡来台的富南斯集团在台吸金,还成立「夏爸团队」扩大吸金规模,不法吸金10.8亿余元,一审台北地院依违反银行法罪判夏世纮2年4月,夏世纮上诉请求轻判,二审高等法院认定夏世纮涉案颇深,初期即提供101大楼办公室供集团召开说明会,并担任「大领导」,维持一审刑期;最高法院今驳回夏的上诉确定,近期须入狱,法院已通知检方启动防逃机制。 判决指出,富南斯集团于2016年间从新加坡派白伟宏来台设点,白男找上夏于乔的父亲夏世纮协助提供位于101大楼的鑫宏公司场地,举办说明会并招揽会员;夏世纮并受富南斯集团招揽成为集团的「大领导」,成立「夏爸团队」吸收投资人加入。 请继续往下阅读...
富南斯集团从2017年起,雇用讲师、业务员等对外招揽会员,诓称研发出AI人工智慧,同时推销投资美国股票的套装课程,宣称投资每单位1万元美金,每月保证获利8%,另有分红8%,总共16%的高利润,吸引2千多名会员投入资金。 检方调查,富南斯集团自2017年2月至2019年12月,1年10个月期间共吸金10亿8015万多元,夏世纮参与期间吸金9亿2263万多元,起诉夏世纮等16人。一审台北地院判夏世纮2年4月,其余15人各判刑1年至3年10月不等徒刑,并没收犯罪所得。 二审高等法院认为,本案吸金规模达1亿元以上,夏世纮是该集团来台初期即被招揽为在台的大领导,他提供办公室供集团召开说明会、招揽投资人,一审量刑2年4月适当,驳回上诉。 夏男上诉,最高法院今评议后认为二审判决没有违误,上诉无理由,驳回上诉定谳。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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