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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幼打骂家暴,渣父中风法官判三子免扶养。(记者蔡彰盛摄)
新竹陈男婚后不顾家庭,酗酒后半夜要3个孩子罚站半蹲或高举椅子,2个孩子罹患心脏病,但陈男从不负担妻儿生活费,61岁的他日前中风偏瘫住院,社工要孩子们付医药费,三个孩子以父亲当年弃养他们母子四人,提告免除对渣父的扶养义务,新竹地院判准。 3人控诉,父亲陈男77年结婚,98年离婚,婚后自母亲怀孕就不负担家庭生活费,三人先后陆续出生后,母亲遇有家庭费用不足或无力缴纳孩子们学费时,仅能向娘家借款支应。 请继续往下阅读...
父亲长期酗酒,除将赚的钱花在喝酒上,酒后并会对孩子骂脏话或动手打,有时半夜也会无故要求三人罚站、半蹲,或高举椅子,若无力气继续高举椅子,就会拿东西丢他们,偶遇三人哭闹即会打骂家暴,并恐吓母亲不得报警,三人自幼即是在父亲打骂家庭暴力下成长。 长子自幼即因心脏疾病领有极重度重大伤病卡、小弟则有心脏其他特定先天性畸形伤病,三个孩子自幼生病及诊疗过程均由母亲陪同照料,父亲从未关心探视。与母亲离婚后,父亲便离家而无联系,对孩子三人不闻不问。 陈男因脑梗塞及急性呼吸衰竭,于今年6月到医院就诊,社工联系孩子们表示已代垫诸多费用,请求他们支付。然父亲对他们未尽扶养义务且情节重大,若由他们负担显失公平,因此提告请求免除扶养义务。 陈男现在因中风,左手左脚偏瘫,无法行走,目前由新竹县政府社工安排入住护理之家,他对孩子们主张的事实没有意见,也同意孩子们的请求。 法官调查,陈男酗酒后对于年幼孩子们打骂等精神或身体上不法侵害,戕害孩子身心之健全发展。又2个孩子罹有先天性心脏疾病,就医事宜均系由母亲陪伴治疗,陈男未陪同亦未曾给医疗费用。3个孩子自幼即全仰赖母亲扶养长成,甚或年幼即需打工自力更生,成长过程中从未受父爱照拂,备极艰辛,陈男未尽扶养义务,更以身体或精神上痛苦加诸于孩子,情节重大。最后判准3个孩子免除对父亲的扶养义务。 ☆饮酒过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驾☆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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