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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溪区公所在虎豹潭事件后,增设警告标示。(双溪区公所提供)
新北市双溪区虎豹潭4年前因上游大雨,溪水暴涨冲走正在横渡溪中梳子坝的体验营学员,造成6人死亡,其中,钟姓死者的家属诉请新北市政府国家赔偿,高等法院今年7月判决新北市府应国家赔偿617万元确定,新北市府已国赔家属;钟男家属另对失职的苏姓女领队求偿,高等法院今维持一审判决,判苏女应赔偿208万多元,可上诉。 钟姓男子等28名学员4年前参加由「天大地方自然文化有限公司」,举办的新北市双溪区虎豹潭体验营,回程遇北势溪水暴涨,钟等6名学员在横渡梳子坝时,惨遭暴涨溪水冲走溺毙。 请继续往下阅读...
带队的苏姓女老师被依过失致死罪嫌起诉,基隆地院审酌苏女已赔偿6名被害人家属共600万元,依过失致死罪判苏2年徒刑、缓刑5年确定。 钟妻、钟母与2名女儿诉请国赔,认为新北市府开放虎豹潭梳子坝供公共使用,并成为观光景点之一,却未于周边设置警告标示、广播系统,提醒溪水暴涨时勿渡溪,以及落水所需的救生设备,管理有疏失,共请求国赔890万元。 高等法院都认定新北市府有管理疏失,与钟男死亡间有因果关系,应国赔钟妻等4名家属共617万元,新北市府已于今年9年30日赔付国赔款项。 钟姓死者的家属另对苏姓女领队求偿1853万元,基隆地院判决苏女应赔偿208万7千多元,家属不服上诉。 高等法院认为,苏女身为领队,未对死者钟男尽安全照护义务,今仍判苏女应赔偿家属208万7千多元。可上诉。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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