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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一厂。(资料照)
士林地院2023年8月23日宣判「黑帮围标核电厂亿元工程案」,认定天道盟同心会金山分会长、绰号「村哥」的郭简村犯16个政府采购法,合并判得易科罚金之刑2年;具公职人员身分的台电总部核能技术处厂房布置组主管贾儒龙犯6个贪污罪,并判5年6月徒刑、褫夺公权2年,犯罪所得55万余元没收。检方提起上诉,但高等法院今驳回上诉。 起诉指出,郭开设营造公司,觊觎北海岸两座核电厂的工程采购利益,与同样开营造公司的张煌懋等4人组成围标集团,由郭负责分配围标或指定陪标厂商,借用符合资格但无意承揽的5家厂商名义轮流得标承作。 请继续往下阅读...
郭若遇到其他厂商来竞标,除以金钱利诱使其不要投标,还会在投标截止日于核一、二厂门口守候,阻挡厂商入场投标;自2016年起至2019年止,郭男不法获得16项工程。 郭还被查出,2017年投标边坡救灾工程时,因许姓土木包商私下邀集其他厂商参与竞标,导致郭损失150万元搓圆仔汤费,2019年3月间威胁许拿出百万元遭拒,竟唆使小弟持刀棍砍杀许,许重伤送医。 至于台电主管贾儒龙则于2011年至2020年间,经办核一厂修缮、补强等小额工程,以及核一、二厂放射性废弃物贮存设备及土石流调查评估等采购案,先后向张煌懋围标集团收贿77万多元。 一审士院2023年8月23日宣判,指贾儒龙担任台电公司采购承办人员,竟利用承办采购过程收受贿赂,但考量贾坦承犯行主动缴回全部犯罪所得等,依法量刑;另郭简村、张煌懋、许月英、陈廉淯等人也因为均认罪或没有前科等,分别判刑。 郭简村与另4人分别被诉教唆杀人与杀人未遂罪部分,士院经综合被告的证词,认定郭等人犯的是伤害罪,且已获撤告,故谕知公诉不受理。 检方不服一审判决,认为一审判太轻,针对郭简村、贾儒龙量刑的部分提起上诉,但高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无违误,今天驳回上诉。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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