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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宫当场抓包小芳躲藏在主卧室后方的仓库,丈夫上半身赤裸;新竹地方法院认为,两人关系已逾越一般社交分际,侵害配偶身分法益,判小芳须赔偿30万元。(记者廖雪茹摄)
萧姓女子指控小芳(化名)先前因侵害配偶权官司和解、赔偿20万元,却仍持续和她的丈夫杨男往来,不到2个月某日返家,更发现小芳躲藏在主卧室后方的仓库,丈夫上半身赤裸;新竹地方法院认为,两人关系已逾越一般社交分际,侵害萧女的配偶身分法益,判小芳须赔偿30万元。 判决指出,萧女与杨男于2023年11月结婚,因发现丈夫与小芳有接送、出游及过夜等往来,曾于2025年提起侵害配偶权诉讼,双方于2026年1月间达成诉讼上和解,由小芳支付20万元,萧女则抛弃其余请求。 请继续往下阅读...
不料,萧女主张,和解后仍发现小芳与杨男有单独用餐、出游等互动。2026年3月某日,她返家时,看到杨男上半身赤裸走出房间,小芳则躲在主卧室后方堆满杂物的仓库,直到萧女找到藏身处、喝令她出来,小芳才现身。萧女认为,小芳在和解后仍持续与丈夫不当往来,造成她再次受到伤害,因此提告求偿80万元。 小芳则辩称,当天只是到杨男住处拿东西,因不想与萧女碰面才躲起来,否认与杨男有不正当关系,并认为萧女提出的照片及影片不足以证明两人有逾越正常交往的行为,且80万元精神慰抚金过高。 法官勘验影片后认为,小芳在先前和解、明知杨男已婚的情况下,不到两个月又出现在杨男住家的主卧室,杨男当时上半身赤裸,小芳却躲藏在仓库,相关情况与单纯拿东西的说法不符。虽然影片无法证明两人有性行为,但足以认定两人关系已超出一般朋友往来,破坏婚姻中的信任与安全感,情节重大。 法院审酌小芳在前案和解后仍有相关行为,以及双方的经济状况等,认定萧女所受精神损害应以30万元慰抚金为适当,判小芳给付30万元。本案可上诉。#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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